为什么建议商标和版权要一起申请呢看完你就明白了
文字:诚林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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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呢,小编发现很多企业申请了商标之后忽略了版权登记,为什么建议企业申请商标时同时也要申请著作权登记?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讲解一下版权和商标一起申请的益处吧。
一、商标定义vs版权定义
(1)商标定义:商标是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能够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注册商标获取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版权的定义: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二、商标权vs版权的保护对象
(1)商标保护的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起来的标志,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2)著作权保护的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的保护基于作品的独创性(或称原创性)。
三、商标权vs版权的保护方式
(1)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注册申请类别,未注册申请的类别则不能限制他人使用。通常商标在使用初期,难以确定其市场价值,以及未来可能涉猎的领域,建议可以选择对商标进行全类注册保护(共45类);当商标的图形或文字设计具备了独创性,富有美感时,可以同时申请著作权登记。
理由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此前已有无数成功案例,在此不赘述。
理由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理由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理由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理由五: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而版权的有效期是作者有生之年至死亡后50年,版权不用做续展,节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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